核定征税 成都地税堵股权转让黑洞债权债务转让书
发布时间:2020-03-26 12:37: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想知道您手中的股票该如何操作,是调股换仓还是继续持有?填写以下信息,我们为您免费诊断。随着个人投资行为逐渐增多,个人转让股权的收益,日益成为居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同时,这也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税源。然而,在此前,各地税务机关普遍面临的问题是,不少股权交易人在向税务部门申报时,故意将交易价格报低,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地税局获悉,针对一起类似的避税行为,成都地税部门首次成功采用核定征税的方式,追回税款177.39万元。而这一案例,将为今后类似的案件提供参考。作价明显偏低历时半年追缴入库据了解,这一案例发生在今年年初。其时,成都市一家大型企业向其境外投资者支付利润,而税务部门在对该支付行为进行查证后发现,此次双方交易的作价偏低,存在不小的疑点。这一情况引起了成都市地税局工作人员的重视,经过初步会商,成都市地税局成立了专案组,对该公司从外围资料入手,进行收集和取证。"我们经过多次分析和研究之后,最终得出了结论。"成都市地税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在与其关联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中,作价明显低于同类交易当日的市场价格,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且无正当理由,存在规避税收的嫌疑。在拿出结论之后,成都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又和该公司进行了长期的博弈,最终成功说服该公司以核定征收的方式纳税,成功追缴入库个人所得税177.39万元,也宣告这一历时近半年的税款追征工作结束。据悉,对于股权转让中类似的避税行为,这是成都市税务部门首次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成功追回税款。"这种避税行为,确实越来越普遍,而且税务部门在追查时可谓困难重重。"昨日,四川大学财税系一位税务专家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说,近年来,个人投资行为在我国越来越普遍,个人股权转让行为也日渐增多。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此前也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据了解,对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我国是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而为了避税,在向税务机关申报交易时,不少人会制定两个价格:一个较高的价格,是双方的真实交易价格;另一个较低的价格,则是给税务部门报的价格。"在将价格报低之后,上报的个人收入就会变得很少甚至为零,这样就能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的目的。"该税务专家说,而对于这种行为,税务部门要想调查清楚真实的交易价格非常困难,这也给税务部门的稽核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据了解,如果税务部门发现股权交易的价格明显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就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即由税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核定一个交易价格,按照该价格进行征税。但由于股权交易相对复杂,成都市此前一直没有采取核定征收的先例。对此,成都市地税局表示,有了首次成功的案例,标志着成都市地税部门针对此类案件的反避税工作有了不小的进步。而前述税务专家也表示,今后如果税务部门再遇到类似情况,可以以该案例为参考,从而提高追缴税款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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