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起诉重庆“黑老大”私人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2019-08-14 06:58: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每经记者熊晓辉发自上海
现在看来,上海梅林与重庆黑老大王天伦的纠纷并未结束。11月17日,上海梅林(600073,SH)公告披露,起诉状和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王天伦。
8月18日,上海梅林证实,在重庆打黑风暴中,其子公司重庆今普原总经理王天伦卷入涉黑案。当时,上海梅林相关人士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公司已经通过董事会任命新的总经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受影响。
要求返还4530万元购股款
上海梅林11月17日公告披露,,,依法查封、冻结王天伦持有的重庆今普33.55%的股权和相关股东权益,进行资产保全。
王天伦系重庆今普创始人、原总经理,在今年8月份的重庆打黑风暴中落网。2003年7月,,借助黑恶势力,垄断重庆生猪屠宰市场,短短几年间,迅速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生猪屠宰厂。如今,重庆今普在重庆猪肉市场上已占有41%的份额。
上海梅林称,2008年9月,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收购.55%,.45%),收购对价为人民币8650万元,并于2009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上海梅林通过审慎调查得知,重庆今普存在的大量对外应收账款有可能导致坏账,为此,被告就重庆今普2008年12月31日之前部分应收账款的收取情况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表示如果应收账款在2009年12月31日前无法按期收回,形成坏账,则由被告予以抵偿,迄今仍有8657万元无法收回。
另外,被告还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表示重庆今普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土地使用税无须缴纳,如需缴纳的话,由被告承担。现重庆今普已实际缴纳了2003年1月~2008年12月间拖欠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共计225万元。
上海梅林认为,通过诉讼和财产保全可返还公司收购重庆今普部分股权款,降低收购股权成本。目前,上海一中院已经向上海梅林下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并于2009年11月13日对王天伦持有的重庆今普33.55%股权和相关股东权益进行财产保全。
上海梅林看好重庆今普
此次在重庆打黑风暴中出事的重庆今普虽远在西南,却被上海梅林寄予厚望。
在2008年报中,上海梅林称,公司收购重庆今普51%股权已于2009年初全部完成,因此,在2009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又会增加一块生猪屠宰和肉类销售收入,预计该部分收入将超过公司2008年全年营业收入的50%以上,在公司2009年的营业收入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早在2007年,上海梅林就和重庆今普接触,希望在西南布局。2007年8月,重庆今普与上海梅林合资组建重庆梅林今普食品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中规定,上海梅林出资800万元,加上无偿授予梅林商标的使用权,和不低于5项新产品与加工技术,受让梅林今普40%的股权,重庆今普拥有剩余的60%股权。2008年9月,上海梅林与王天伦、,上海梅林以8650万元,购入重庆今普51%股权,实现控股。
一位投行分析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海梅林的盈利能力一直很弱,传统罐头业务毛利率偏低。在一系列非核心资产剥离以后,上海梅林的主业已经定位罐头和肉制品。重庆今普占据了重庆猪肉供给41%的市场份额,是上海梅林准备重点发展的项目。
、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