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股权清理管理层涉嫌“空手套白狼”股权转让契税

发布时间:2021-04-30 21:13: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大北农经过七次增资改制,上市前的委托持股清理通过“先收购——后分红——再付款”的操作,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根伙涉嫌“空手套白狼”,利用3个月的时间差,侵害874名员工持股应得的现金红利。
向907名员工集资1700万元模拟持股
从1996年开始,大北农为了增强公司凝聚力,创造激励机制,陆续实施内部员工模拟持股制度。2006年9月20日,公司原来16位股东通过现金方式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3410.58万元,其中,在邵根伙增资的2711.76万元中,属于邵根伙本人的出资为989.26万元,其余1722.50万元出资系受李绍明、李宁华、李自明等907名公司员工委托出资。
招股书隐瞒模拟持股有A、B股之分
招股书中披露了员工模拟持股的三个条件,但没有详细透露的是,当时“员工”所持的“股”有A、B之分。所谓A股,是员工自己出资购买的,离职时可以退还,而B股则是老板送的,员工离职时不退还。
因为AB股的差别,有一位高姓员工因为离职未能享受B股折现,引发一场官司,涉及金额至少156万元,但并且大北农的招股书中并未披露这些纠纷。
上市前紧急清理907名员工模拟持股
九个月后的2007年6月,大北农集团确定改制上市目标。由于《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应超过50人的规定,公司在上市前不得不在2006年对公司的股权进行了清理。2007年6月20日,大北农集团对员工持股进行三种方式清理。
三种情况为:大北农集团及下属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共33人),邵根伙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将其代持的上述33名员工合计549.42万元出资额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转至其名下;大北农集团及下属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共149人),其股份由邵根伙按2007年7月31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值1.2倍的价格收购;大北农集团及下属单位关键岗位的员工(共725人),其股份由邵根伙按2007年7月31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值1.45倍的价格收购。
拖欠收购资金,其中4363万元来自分红
邵根伙收购上述874名员工(第二和第三种)合计持有的1173.08万元出资,共支付收购价款11837万元。收购员工股份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