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试水债权转股权 企业融资将有新渠道股权转让变更

发布时间:2020-12-26 19:10: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10月9日,营业执照。这是青岛市工商部门办理的首例债权转股权增资变更注册登记业务,意味着企业在融资发展、企业重组和债权人投资方面又多了一条渠道。

  本报青岛讯10月9日,。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从当初的6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其中1400万元为债权出资。这是青岛市工商部门办理的首例债权转股权增资变更注册登记业务,意味着企业在融资发展、企业重组和债权人投资方面又多了一条渠道。

  据了解,今年6月23日,,试行办法对债权出资的适用范围、债权条件等内容作了规定:只允许债权人将对被投资公司的债权出资,即只有在债务人是被投资公司的情况下才能向该公司出资;要求债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权能完整、可以评估和转让。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