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完成向广东移动定向增发债权转让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31 08:46: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晚报讯 浦发银行日前公告称,公司完成向广东移动发行28.70亿A股股票,发行价格13.75元/股,实际募集资金394.59亿元。公司于10月14日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事宜。此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中国移动 (广东移动控股股东)承诺,自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该等浦发银行股份。本次发行后,广东移动持股比例20%,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记者 楚怡俊)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