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09-19 13:33:15


  核心内容: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就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有四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主体方面的限制,二是客体方面的限制,三是内容方面的限制,四是形式方面的限制。具体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

  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第三、内容方面的限制。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

  第91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以上四点说明,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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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的限制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以下合同权利不能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此处不得转让的是特定合同的合同权利,主要是因为合同性质决定了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这类债权常见的有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