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债权转让公告登报范本
发布时间:2019-08-19 09:13:15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总是会被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困扰着,由于缺乏与专业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而使自己陷入了困境。比如:2018年债权转让公告登报范本怎么写?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材料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解决问题。
一、2018年债权转让公告登报范本
1、项目内容:广西玉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55%国有股权转让
2、标的企业简介:广西XX业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于20××年××月成立,为国有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机油冷却器、钢构件、柴油机运输支架和柴 油发电机四大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止××年总资产××万,股东权益××万,总负债××万,净资产××万。
3、产权挂牌价人民币××万
4、收益保证金人民币××万
5、公告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
6、产权交易地址:××
7、联系人
8、电话
9、标的的详情可到××查询也可刊登WWW.预览详情××产权交易所
二、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三、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2018年债权转让公告登报范本怎么写?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材料有哪些?这些问题的答案,如果您还有与此问题相关需要了解的问题,请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解答。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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