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07 14:12:15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与他人进行交易的行为,故而也就衍生出来了债权转让这个概念,但是我们在进行债权转让后,是需要进行公告的,那么这个关于公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债权转让公告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债权转让公告的规定

  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公告送达的期限。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具体的公告方式有很多种,比较普遍的是登报处理,一般是以登报之日开始计算,。

  所以,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可以为六十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债权转让

  1.1、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债权,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乙方受让债权。

  1.2、经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甲方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和利息(利息率____%)。

  1.3、丙方向甲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上述期限为丙方向甲方付款的期限。

  第二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丙方承诺并保证: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清偿上述债务。

  为向甲方履约的担保清偿债务,质押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违约责任

  经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第五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或安排。

  第六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新债权人):______

  乙方(原债权人):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债权转让公告的规定相关内容。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法律是有着期限规定的,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过期限。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