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债权转让 管辖

发布时间:2019-08-18 02:32: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9月28日电(记者陈刚 潘晔)从1936年到2009年,、跨越共和国诞生成长的60年风雨岁月,见证了南京巨大的时代变迁。

 

,如今新街口已经成为1600多户大小商家云集的“中华第一商圈”,,.3亿元。

为振兴民族工商业创业

1936年1月12日上午,往日寂寞的南京市商业中心新街口彩旗招展,,开门迎客。

,兴建的目的是抵制洋货,弘扬国货,发展民族工商业。,商场却是民间集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官方投资,少数官员入股,也只是私人投资性质。

为了提高商场的名气,、。“我们小时候看到门头上的招牌书法,感觉笔风非常舒服。,这一呆就是39年,在他少年时候,曾见过于右任写的这块老招牌。

,吸引了北平、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各大商号前来承租。景德镇瓷器、湖南湘绣、杭州张小泉刀剪,还有中国珠宝、亨得利钟表、皖南茶叶等各地名店陆续入驻,商场还建有各色餐馆、茶社、书店、花木店、理发店、银行、旅社和戏院。、规模最大的一家商场,也是当时亚洲及远东地区最大、最有影响力的商业企业之一。

“国人闻悉‘所有物品尽皆国货、定价划一’的消息,无不扬眉吐气、拍手叫好。,,,生意非常兴隆”,,国人开大店、卖国货,不仅给当时的传统作坊式小商业划上了句号,而且为商贾抵制洋货开了先道。至此,爱国志士提倡推销国货的愿望成了现实。。

然而,,1937年12月,,。:首先是门窗、柜台及所有设施均遭破坏,其次是值钱的、可用的商品物资全被抢劫一空,随后,,仅剩下楼下空壳。

昔日繁华,毁于一旦。不久,,把商场的残余屋架用作军用养马场。一时间残垣断壁,粪便横流,乌烟瘴气。

从“公私合营”到“人民商场”

,。

“那时候,,还有几家卤菜店和一个南北货商店。,不及现在的六分之一。,“稍微好点的东西都是凭票供应。”

深化改革拓展“市场化”之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经济体制改革列入议事日程。1980年,商场成为首批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核心内容的改革试点企业,从此跨入改革的行列。

,1992年,作为南京地区有代表性的商业企业,“人民商场”被列为南京市第一批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

“当时每个职工都有相应比例的股份,股数不一样,我当时因为是省劳模,按照商场副总规格配的,一块多到两块每股,买了2000多股,既是职工,也是股东,感觉是比较新鲜的事。。

此时,除原南京人民商场国有资产折价为发起人股外,商场还吸收了企业内部职工股,并经批准定向募集了一批法人股。从此,。

1993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江苏省首家法人股上市公司,标志着南京市股份制试点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00年9月“南京中商”股票(60028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在二级市场上市前后,我都没有减持,后来还陆续买了一点,到现在一直没动过!”谈到这个,王传宪哈哈笑了起来。他说,随着南京人消费水平提高和商业环境改善,大家普遍看好企业改制后的多元发展势头。

今年5月,股权转让给第一大股东江苏地华。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地华实际控制人祝义才(江苏民企雨润集团董事长)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原来的29.49%升到47.43%。联合证券表示,雨润集团此次收购17.94%股权耗资2.74亿元,对南京中商总投资达5.7亿,投资期长达5年。雨润入主之后将给公司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效益优先的价值取向,进而提升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