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转C016版)债权转让 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7-13 12:51: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上接C014版)
5、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酒店管理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简表(单位:万元)
(2)利润表简表(单位:万元)
6、酒店管理公司20%股权的评估情况
以200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企华对酒店管理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定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140-0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结果,酒店管理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1,209.25万元;酒店管理公司20%股权的评估净值为4,241.85万元。酒店管理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八)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信息
2、历史沿革
香港华侨城系经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关于同意在香港设立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复函》([1997]外经贸政海函字第2461号)批准,于1997年10月31日在香港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港币100万元,分为每股面值港币1元的普通股100万股,由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即华侨城集团的前身)持有999,998股,何世林先生及郑凡先生各自以信托形式代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1股。
2000年12月12日,何世林先生将其持有的香港华侨城1股股份转让给郭予斌先生。2000年12月30日,香港华侨城的注册资本增至45,500万股,所增加的45,400万股股份全部由华侨城集团出资取得。增资后,华侨城集团持有454,999,998股,郑凡先生及郭予斌先生各自以信托形式代华侨城集团持有1股。华侨城集团实际持有香港华侨城45,500万股,拥有其100%股权。
3、产权或控制关系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侨城的股东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香港华侨城100%的股权。
4、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香港华侨城的经营模式以对外投资为主,主要涉及纸包装业务。纸包装业务包括设计、制造纸包装容器及材料,是香港华侨城投资的主要业务,目前由香港华侨城间接控股的华侨城(亚洲)负责经营管理。华侨城(亚洲)原名“华侨城(亚洲)(集团)有限公司”,系于2005年2月2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2005年11月2日,华侨城(亚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为3366。截止2008年12月31日,华侨城(亚洲)总股本为28,804万股,其中,香港华侨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全资子公司PacificClimaxLimited持有68.26%的股份,PolyfairzGroupLimited持有5.43%的股份,剩余26.31%股份由公众股东持有。华侨城(亚洲)通过其下属的全资BVI公司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纸包装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5、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香港华侨城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简表(单位:万元)
(2)利润表简表(单位:万元)
6、香港华侨城100%股权的评估情况
以200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企华对香港华侨城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定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140-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结果,香港华侨城的净资产评估值为74,001.15万元;香港华侨城100%股权的评估净值为74,001.15万元。香港华侨城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九)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演艺有限公司20%股权
1、基本信息
2、历史沿革
国际传媒公司原名“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系华侨城集团、华侨城A、康佳集团和深圳世界之窗于2001年11月14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华侨城集团出资人民币750万元,持有15%股权,华侨城A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持有50%股权,康佳集团出资人民币1250万元,持有25%股权,世界之窗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持有10%股权。
2007年7月,康佳集团将其持有的国际传媒公司25%股权全部转出,其中5%股权转让给华侨城集团公司,10%转让给成都华侨城,10%转让给上海华侨城。
2007年12月,国际传媒公司将其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演艺有限公司”。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侨城集团持有国际传媒公司20%的股权,华侨城A持有其50%的股权。
3、产权或控制关系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国际传媒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国际传媒公司70%的股权,并分别通过世界之窗、成都华侨城、上海华侨城持有其共计30%的股权。
4、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国际传媒公司是华侨城文化产业的窗口之一,主要从事影视剧制作、演艺活动的设计、承办等业务。
2005年度至2006年度期间,国际传媒公司主要专注于影视剧制作方面的业务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方面的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2005-2006年度期间,国际传媒公司未能完成业务发展计划,所制作的影视剧本滞销,造成当期经营发生亏损。自2007年度起,国际传媒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强了在影视剧制作方面的投入和人才培养,并同时增加了演艺业务的拓展,其经营情况发生改观,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86.55万元,净利润114.94万元。在影视业务方面,国际传媒公司2007年,完成了电视剧《幸福陷阱》、《食人鱼事件》的发行及播出,其中《幸福陷阱》实现发行收入930.46万元,《食人鱼事件》实现发行收入994.48万元;在演艺业务方面,国际传媒公司目前主要负责统一筹划、组织公司下属旅游主题公园内的演艺、表演活动。2007年度,国际传媒公司进一步明确了自身演艺业务的发展方向,着手筹备成都华侨城演艺项目,积极参与“欢乐无极”成都版剧场设计,并以着手组建专业演员团队。同时,国际传媒公司2007年度积极拓展广告业务,完成了对深圳华侨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2008年,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了国际传媒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目标:确立演艺业务在公司未来发展中的主营地位,巩固广告创意业务,清理和暂停影视业务。2008年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10.83万元,净利润160.44万元,其中影视业务实现收入1,939.29万元,广告业务实现收入857.66万元,演艺业务实现收入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