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追讨债务?债务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08-27 16:59:15


  我该如何追讨债务?

,在判决后对方耍赖不给,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告我,对方已离婚,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女方,无财产可执行,不给执行,我该怎么办?(离婚发生在诉讼期间,庭审时,其妻还以妻子身份旁听)。请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帮我

  律师解答:

  如果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负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

  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要么就直接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