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20万招来8人担保 到期不还 凭啥光扣我一人的钱

发布时间:2020-09-27 07:33:15


  一男子做生意向银行借款20万元,找来8名亲友做担保。借款到期不还,银行就扣掉一名担保人227075。4元。“共有8名担保人,银行凭什么只从我一个人账户上划钱?”在要不回钱的情况下,这名担保人将该男子和其他担保人告上法庭。昨天,:杨某向借款人讨还,借款人还不上的由担保人分担。对此,律师认为,银行在杨某一个人身上“薅羊毛”的做法是合法的。

  【案件】借款20万招来8人担保今

  年26岁的曹某是巩义市人。2007年5月,因为要借钱20万元做生意,他和妻子刘某商量后,托亲戚薛某找到和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经常合作的杨某,请其做担保向银行借款20万元。

  随后,曹某又找来高中同学康某、白某等5人,加上薛某、杨某、曹某妻子刘某一共8人做担保。银行最终贷给曹某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7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8日。

  担保书中,曹某的妻子刘某承诺此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并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几名担保人所提供的保证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没有约定分担比例。

  借款到期后,曹某、刘某并没有如期还贷,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向曹某催要贷款,并要求杨某及其他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支付曹某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并告知杨某要从其账户上划钱。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称,曹某及其担保人及其他被告均有义务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也有权扣划杨某和其他担保人及曹某账户上的钱。

  2007年10月31日、2007年12月29日、2008年3月31日、2008年5月30日,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先后从杨某账户上划走本息共计227075.4元,并向杨某出具贷款本金利息收回凭证,但收回凭证上面均注明贷款户名为曹某。杨某多次找曹某要钱,但曹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杨某找其他担保人催要,也无果。

  【判决】被扣的钱可向借款人催讨,起诉讼,、刘某立即偿还227075.4元,其他6名担保人对被告曹某、刘某不能偿还的部分平均分担偿还责任。立案受理。

  在昨天的庭审中,曹某、刘某经该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曹某的几个做担保的高中同学则表示,自己是为曹某做的担保,并不是为杨某做的担保,该款不应该由杨某催要,况且杨某还款时并未告知自己,该贷款一年以前就已归还,还款凭证上署的是曹某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