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9-08-21 12:15:15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购房梦,都想为自己的构建一个和谐美丽温馨的家。但是如今社会压力越来越大,个人买房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大部分时候需要借款或者贷款。那么,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经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元,用于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具体写到_______日前还款多少,计划还款多久等还款计划)_______。
第二条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章)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二、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范本这个问题。个人购房借款的财产是巨大的,所以担保人的选定也是一件谨慎的事情。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最新资讯
-
08-11 0
-
10-24 1
-
08-18 1
-
08-27 2
-
08-20 1
-
02-0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