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 05:14:15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布文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5]117号
各结算单位 :
受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5年8月1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挂牌名称为“03三峡债”,证券代码为“120303”)2004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03三峡债”期限30年,每年付息一次,本年利率为4.86%,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28日,付息日为2005年8月1日,每百元兑付利息4.86元(含税),兑息代码为779303。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5年7月29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5年8月1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在2005年7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已刊登“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布文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5]117号
各结算单位 :
受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5年8月1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挂牌名称为“03三峡债”,证券代码为“120303”)2004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03三峡债”期限30年,每年付息一次,本年利率为4.86%,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28日,付息日为2005年8月1日,每百元兑付利息4.86元(含税),兑息代码为779303。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5年7月29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5年8月1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在2005年7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已刊登“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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