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2018

发布时间:2019-08-17 10:13:15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那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怎么写有效?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2018”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书写要求

  1、“合同”是一个总的协议,是纲领性文件。主要内容是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委托监理工程的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及总投资);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承诺,以及合同文件的组成。监理合同除“合同”之外还应包括: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监理委托合同标准条件;

  (3)监理委托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合同”是一份标准的格式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在有限的空格内填写具体规定的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标准条件

  内容含盖了合同中所用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签约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监理报酬,争议解决以及其他一些情况。它是监理合同的通用文本,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监理委托,是所有签约工程都应遵守的基本条件。

  (2)专用条件

  由于标准条件适用于所有的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因此其中的某些条款规定得比较笼统,需要在签订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时,就地域特点、专业特点和委托监理项目的特点,对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如对委托监理的工作内容而言,认为标准条件中的条款还不够全面,允许在专用条件中增加双方议定的条款内容。

  ①所谓“补充”是指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明确规定,在该条款确定的原则下,在专用条件的条款中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使两个条件中相同序号的条款共同组成一条内容完备的条款。如标准条件中规定“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这就要求在专用条件的相同序号条款内写入应遵循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的名称,作为双方都必须遵守的条件。

  ②所谓“修改”是指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程序方面的内容,如果双方认为不合适,可以协议修改。如标准条件中规定“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如果委托人认为这个时间太短,在与监理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专用条件的相同序号内延长时效。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要写明总监理人、建立期限、劳动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减少纠纷。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