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发布时间:2019-08-30 20:37:15


  律师视点: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审判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因片面理解诉讼时效内涵及时效中断的事由,丧失许多主张权利的机会,吃“时间差”哑巴亏的现象屡见不鲜。,即丧失胜诉权。

  《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同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有特殊情况的,。对于这20年诉讼时效应该怎样理解呢?王律师告诉读者,其适用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也只在20年内获取法律保护。这不同于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作为适用前提的其他诉讼时效。

  昨天下午,本报邀请资深律师王金宝和刘辉先生接听热线,向读者详细阐述了各类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记者摘录了一些同生活密切相关的咨询内容,帮助读者理解法律。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关键词:1年

  事例:殷女士反映,她在2002年因鼻窦炎在医院手术,术后出院没发现有什么问题,但今年开始鼻腔流脓,她怀疑与2002年的手术有关,但听说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只有1年,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向医院索赔?

  解答:当然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你虽于2002年行手术,但损害后果是今年才显露出来,此时你才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故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从此时开始,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第二款之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关键词:诉讼中断

  事例:陈先生咨询,2002年在医院治疗时受到损害,他和医院争执了好久,后于2003年8月份双方共同委托市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现在他要起诉医院,而院方认为从损害发生日至今已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院方的说法有依据吗?

  解答: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但是因在2003年8月份你们双方共同委托进行鉴定,是双方就纠纷协商处理的过程,符合《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那么诉讼时效应当从作出鉴定结论后重新起算,你在此后1年内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是有效的,院方的说法当然没有依据。

  交通违法处理中有关时效规定

  关键词:15天10天

  朱先生:我是一名司机,,我在一个月后前去,被告知因逾期已被吊销驾驶证,请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你因超过15日的期限,。

  唐女士:我驾车与他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致对方损伤,,我们双方对损害赔偿的数额争执不下,,请问该在多长时间内提出?

  解答:应在10日内提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双方共同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其他诉讼争议中相关时效规定

  关键词:质量损害2年

  赵小姐:我于2000年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今年年初因热水器漏电造成我受伤,听说法律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我还可以起诉索赔吗?

  解答:当然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因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该请求权在缺陷产品交付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你的事故发生于今年,故知道该产品存在缺陷的赔偿请求权应当从此时起算。

  关键词:环境损害3年

  夏先生:我家隔壁有一化工厂,时常向门口的鱼塘里排放污水,我家小孩因吃了被污染的鱼发生中毒,后经抢救才脱离危险,我在多长时间内有权起诉这家化工厂?

  解答:。根据《环境保护法》之规定,因环境污染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关键词:劳动争议60天陈先生:我一年前在公司担任促销员,按照规定应该以10%的比例从销售额中提取奖金,但是公司没有给我。当时我和公司就闹纠纷,但是后来我被提升为副总经理,就没好意思继续讨要。现在,公司换了领导,我想打官司讨回那笔奖金,请问还在诉讼时效内吗?

  解答: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于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特别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60天,超过该期限,仲裁部门将不予受理;而没有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你的情况显然已经过了仲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