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19-08-15 14:15:15


  诉讼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民法通则》135条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2、《民法通则》136条下列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合同法》129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为4年。

  4、《环境保护法》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海商法》265条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也为3年。

  5、《民法通则》137条规定的最长的诉讼时效的限制为: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