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的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20-04-08 19:41:15
金融衍生品的风险防范
一、金融衍生品的概念
金融衍生品是从基础的金融工具衍生发展出来的新的金融产品,其价值由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而决定。金融衍生品是和现货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主要包括期货、期权、掉期和互换等。比如我们国家准备推出的股指期货,就是从股票价格指数衍生出来的,其标的物便是股价指数。金融衍生品产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主要是为规避金融风险的需要而设计产生的。当时的世界经济局势,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美元地位下降,国际金融市场出现动荡,这些新的问题都客观上呼唤一种新的金融工具来规避放大的风险。同时,自由资本主义和金融自由化理论的复兴,对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奠定了思想基础。而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也为设计和推广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奠定了技术基础。
二、金融衍生品的作用
金融衍生品的产生是源自于规避逐渐放大的金融风险,但除此之外,金融衍生品还有其他两个方面的作用。
(一)价值发现: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变动取决于标的变量的价格变动,而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发现功能有利于标的价格更加符合价值规律,有利于对现货市场的价格进行合理的调节。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价格是密切相关且一定程度上是正相关的,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供需状况往往可以帮助现货市场建立起均衡价格,形成能够反映真实供求关系和商品价值的合理价格体系。
(二)风险转移: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将现货市场上的交易风险进行打包创造出新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最后将金融衍生品和风险重新分配转移到其他持有金融衍生品的经济体中。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只是减少了某部分经济行为的风险,而将风险以新的方式重新转移到其他经济部分去,经济体系的总风险并未因此而降低。
三、金融衍生品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因标的资产价格出现与预期逆向的变动而导致金融衍生工具价格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在利率市场化,汇率完全放开的金融体制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价格波动幅度是比较大的。因为衍生品交易基本都是大宗交易,涉及的交易数额庞大,所以交易方一旦对市场的估计出现了偏差,现货市场价格出现了与预期反向的变动,给交易方带来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承诺而产生的风险,它主要表现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这种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比较高,因为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在保证金的基础上交易量被放大几十甚至上百倍,交易出现亏损时,亏损一方可能出现违约以逃避损失。但出现信用违约的交易方一般都会被永远取消交易资格。信用风险导致的损失取决于交易对方的资信度和投资工具价值的大小。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衍生工具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卖出金融衍生合约,不能对头寸进行对冲,只能等待执行最终交割的风险。这种风险导致的损失往往是被动的,金融衍生品作为创新的金融工具,其流动性风险是很大的。因为金融衍生品涉及大量资金的交易,因而拥有交易资金能力的交易主体有限,一旦市场发生大的波动,可能因为缺失交易对手而不能对衍生金融资产进行对冲。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指由于金融衍生合约在法律上无效、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给衍生工具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各个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创新,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而相应的法律规范建设却相对落后,使得法律风险经常存在在交易中。而且大量的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是全球化的,很多国家都参与其中,出现交易纠纷时,不能找到具体适用国家的法律,出现法律上的管辖空白情况。
最新资讯
-
08-27 2
-
01-20 1
-
08-31 0
-
08-09 0
-
10-31 2
-
08-0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