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报"巨星陨落" 光明日报社被判赔偿2.5万
发布时间:2019-08-15 07:18:15
东方网7月12日消息:我国著名的化学工程学家、,该消息惊动了学界,也给年届八旬的老科学家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陈家镛一气之下将该消息的始作俑者《中华读书报》的上级主办单位光明日报社告上法庭。今天上午,原告陈家镛精神抚慰金2.5万元。
原告陈家镛诉称,自己虽年逾80但身体尚好,现仍能够上班,为科教兴国尽力。但《中华读书报》竟在2005年1月26日第5版载登文章,向社会宣称原告已于2004年8月15日逝世。原告为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此次误刊惊动了整个学界,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声誉,给原告及其原告所在单位造成了极坏影响。现询问电话扰乱了原告全家人的生活,使原告寝食不安。原告认为,《中华读书报》致原告的人格于不顾,大肆兜售假新闻,严重违反了新闻法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给原告和其家人造成严重精神伤害,光明日报社作为《中华读书报》的主办单位,应承担责任。现起诉要求被告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光明日报社辩称,被告承认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文章的误刊系作者失误引起,光明日报社并没有主观故意。事发后,报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已消除了对原告的影响。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被告光明日报社承认陈家镛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光明日报社作为《中华读书报》的主办单位,负有对文章内容进行审核的义务,其未经审核即刊文报道陈家镛去世,并配有陈家镛的照片,该报道严重失实,足以造成对陈家镛人格利益的侵害。依我国文化传统、道德观念和民间习俗,忌讳谈论生者的死亡,尤其对年长者更属不敬,称生者死亡不但会引起周围亲朋的不安,也会使生者因此承受巨大的压力,并在精神上产生焦虑、烦恼,这种过错行为对人格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被一般社会公众所接受。陈家镛系我国中国科学院院士、化学工程学家,现年84岁高龄,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称其死亡的虚假消息的发布,足以给其带来比一般常人更严重的损害,尤其上述行为足以严重损害原告的身心健康,使其承受巨大精神痛苦,故而应予精神赔偿,使过错侵权者足以为戒,使受害者得以抚慰救济。考虑到光明日报社已及时在《中华读书报》公开致歉并在《光明日报》及《中华读书报》刊登了正面宣传陈家镛的《陈家镛:对环境友好的分离过程》及《陈家镛:无火炼真金》的文章,故而应视为光明日报社在诉讼前及时采取适当的救济手段,承担了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其不必再行承担上述责任。但上述行为,不足以完全抚慰被侵权人陈家镛,、侵权行为性质、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侵权人的经济能力、本地经济生活水平综合考虑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故依法判决被告光明日报社向原告陈家镛赔偿精神抚慰金2.5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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