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向殡仪馆讨要丈夫尸体
发布时间:2019-08-15 09:24:15
本报讯(记者崔永利)一具死亡尚有争议的尸体,,仅凭死者企业出具的证明,就将尸体火化了。目前,死者的妻子表示要通过法律手段讨要丈夫尸体。
2002年3月16日,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安公司)经警张俊利病故。张俊利妻子认为丈夫应该视为工伤,企业认为不属于工伤。2004年,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张俊利是否工伤开始认定,但是双方一直没有见到最终结果。从2002年3月16日起,张俊利的尸体一直存放在西安惠安医院太平间,长达4年之久。
今年5月2日,惠安公司在没有经过张俊利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尸体拉到户县殡仪馆,,将尸体火化。张俊利妻子吴银环说,目前劳动部门对是否工伤的最终结论尚未出来,有关部门对张俊利的死因尚未定性,“死亡证明还在我手里,殡仪馆凭什么就将我丈夫火化了?”
5日下午,户县殡仪馆负责人陈琼在电话中解释说,殡仪馆在火化尸体时,一般有村以上出具的死亡证明就可以。因为张俊利生前所在单位出具了死亡证明,还给殡仪馆出具了“一切责任由企业负责”的证明,所以他们就将尸体火化了。惠安公司办公室干部李蔚扬受单位委托向记者解释说,由于张俊利尸体长时间的存放,欠医院太平间的停尸费已高达10万余元,加之太平间需要维修,所以在和张俊利家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单位给殡仪馆出具了有关证明后,就将尸体火化了。
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加之殡仪馆又没有征得死者家属同意,给死者家属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显然殡仪馆的做法是违规的。吴银环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向殡仪馆讨要丈夫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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