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死抵抗强奸” 当局者清?
发布时间:2019-08-15 06:49:15
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但仍然有不少人对少女报以嘲笑,结果遭到众多网友批驳,矛头直指嘲笑者。但是,女作家陈岚却在网上独树一帜,抛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言论反对女性冒死抵抗强奸。由此遭到网友“炮轰”,并使“冒死抵抗强奸”正式成为一个网络公共话题。(7月21日《信息时报》)
查看了相关的,反对甚至辱骂女作家观点的占到了绝大对数,大家所认同的“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放肆”之观点,应该说是理性的。那么女作家呢?我看了《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全文,她通篇所主要表达的其实是“生命第一”的观点,这同样是非常理性的。虽然“冒死反抗是人类耻辱”的表述很刺眼,但实际她所指的并不是“冒死抵抗强奸”本身,而是背后所隐藏的“男性的性专属权”,以及男权社会“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残忍观念余存。
坦白说,女作家认为女性“冒死抵抗强奸”是为了她背后的男人,而不是为了她自己,确实有些偏激,。不排除女性在遭遇性侵犯时,会想到“对不起自己的丈夫”,却绝不是全部,更主要的,我想还应该是做人的尊严。但即便如此,我们仍然不能否认“生命第一”观点的理性。事实上,现代文明也一直是这样教育人们的,比如澳大利亚学校甚至要求“女孩要随身带一个避孕套”,这样在遭遇强暴时才不会导致更大的伤害。
显然,问题不在于争论的双方哪一方不理性,而在于都“过于理性”了,按照哈耶克的叫法,那是“理性非理性”:由于太坚信自己的理性,而忽视乃至鄙视别人的理性,从而陷入了理性陷阱而不自知。显而易见,在关于“冒死抵抗强奸”的争论中,生命与贞操究竟谁更重要,或者说生命和尊严哪个更优先,是分歧所在。其实,当这个争论越来越激烈时,双方都已经陷入理性陷阱当中了。
因为生命与贞操,或者生命与尊严,它们根本就不是两个对立的概念,完全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如果让我们来选择,我想所有的人都会选择:我两个都要。在面对强奸时,大家依然是这样选择的。所以,分歧不是在“面对强奸”这个时刻开始的,而应该是“面对生命威胁”时开始:做烈女还是保命?此时我们当然应该大力倡导“生命第一”,我想那么多炮轰女作家的人也会同意这一点。问题是,作为旁观者,我们如何能替当局者做出生命是否面临威胁的判断?抵抗是会成功,还是会丧命,谁也无法提前做出准确的预期。那么,我们所激烈争论的难道不是一个伪问题吗?
所以说,面对强奸,当然要反抗,否则那还叫强奸吗?但是当反抗使自己面临生命威胁时,又要果断地选择“生命第一”。可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因为是否面临生命威胁,只能依赖当事人在那一短暂时刻的瞬时判断。判断正确了,那当然好;判断失误了,所以有“烈女”产生。由于谁也无法在现场替当事人做出判断,所以只能是“旁观者迷,当局者清”。关于“冒死抵抗强奸”的争论,因此意义甚微。(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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