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亡父立碑 兄拒掏钱弟拒署名
发布时间:2021-02-07 11:27:15
得知亡父的墓碑上没有自己的姓名,李刚(化名)、。
原、被告的父亲李某于1998年去世后,骨灰一直存放在大兴某骨灰堂内。2005年二原告得知,在被告李萍的操持下,亡父的骨灰已于1999年被安放在大兴某墓地内,并立墓碑一块,而墓碑上只有二被告及母亲张某的名字,没有二原告的名字。二原告自然不悦,为署名问题多次找被告协商,但一直未果。,要求出资重新为父亲立墓碑一块,将原、被告及其他子女的名字全部署名。
在审理过程中,二被告的律师出席开庭,称在立碑时,二被告与二原告已经商量过此事,但二原告不同意出资,后来二被告才自行出资购买了墓地和墓碑,在墓碑上不署二原告的名字,这并没有侵犯二原告的权利,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同意重新立碑。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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