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在什么情况下该赔?
发布时间:2020-12-01 05:56:15
摘要:程某某因与代某某发生口角引起厮打,导致成某某左耳部分损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程某某起诉代某某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问题的争议在于是否应该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情回放]
2009年11月21日上午10时许,在安徽省五河县东刘集镇夏集村某村民家门前的园地附近,程某某因琐事与代某某发生口角并引起厮打。厮打中,代某某将程某某的左耳咬伤,经法医鉴定,程某某的左耳部损伤构成轻伤、十级伤残。2010年4月20日,判决书,。、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15000元。
[案件争议]
本案案情事实清楚,双方对本案事实部分无争议,对残疾赔偿金部分亦无争议。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程某某另行提起包含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予支持。
第一种观点认为程某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予支持。具体理由如下:
一、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第十二条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据此,: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因此,。
二、刑法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并未排除因犯罪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均是授权性规范,而非排他性规范。《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不是将精神损害赔偿排除在该程序之外而是在于启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而且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对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予以赔偿是顺应时代潮流的要求,是司法人文关怀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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