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因工致残 施工单位被判赔41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9-08-13 21:14:15
福建籍农民工施友利在隧道施工中被巨石砸伤瘫痪在床,施工单位却不给予赔偿。。
福建省平潭县农民施友利,受雇于襄渝铁路复线旬阳县新蜀河隧道工地担任爆破员。2006年7月1日晚,他在隧道洞顶装药时,一块巨大的石头掉下来砸在他的头上,致其当场昏倒休克。事故导致施友利下肢瘫痪,施工单位却拒绝支付医疗费,。
,施友利在爆破施工中,因非自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受到伤害,应当得到赔偿。。
,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来源:新华网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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