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因工致残 施工单位被判赔41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9-08-13 21:14:15


福建籍农民工施友利在隧道施工中被巨石砸伤瘫痪在床,施工单位却不给予赔偿。。

福建省平潭县农民施友利,受雇于襄渝铁路复线旬阳县新蜀河隧道工地担任爆破员。2006年7月1日晚,他在隧道洞顶装药时,一块巨大的石头掉下来砸在他的头上,致其当场昏倒休克。事故导致施友利下肢瘫痪,施工单位却拒绝支付医疗费,。


,施友利在爆破施工中,因非自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受到伤害,应当得到赔偿。。


,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来源:新华网
编辑:崔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