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息借贷到期不还 逾期利息理应支付

发布时间:2019-08-06 10:36:15


本报讯 10月19日,借款案,判令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吕某借款10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借款利息。

2008年8月,张某因做生意需要向吕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不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吕某向张某索要借款,张某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要求张某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张某辩称双方并没有约定利息,不同意支付。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可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据此,。 (廖思钧 朱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