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餐馆摔倒股骨骨折 店家拒赔称其是来参观
发布时间:2019-08-15 05:36:15
去年9月,六盘水市消费者李金荣在六枝特区“好汉锅食府”内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前后花费了4万多元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对此,餐馆经营者称消费者是到餐馆参观并非消费,答应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赔偿20%的医疗费,共计两千多元。李金荣不同意,,3月25日,.22元,李金荣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
到“好汉锅食府”就餐左股骨摔骨折
据了解,去年9月27日11点15分左右,李金荣和徐某等一行4人到“好汉锅食府”就餐,在通往包房的过道上,不慎踩空滑倒摔伤。到六枝特区康佳医院检查,结果为左股骨骨折。治疗期间,前后花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42953.58元,其中医疗费13815.97元。住院期间,该餐馆老板王大全,否认其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不配合交纳治疗费。李金荣遂向消协投诉。
据六枝特区消费者协会,经调查,当天中午,李金荣和徐某到六枝特区平寨汽车站营香酒楼旁,看到新开张的“好汉锅食府”,李金荣提议到该食府吃饭。由于经营场所过道湿滑,加上过道高低不齐,导致李金荣摔伤。
经营者:他是来参观的,不是来消费的
六枝特区消协接到投诉后,将投诉副本送达该餐馆经营者王大全。王大全接到投诉副本后提交答辩书称,其经营场所并不存在安全隐患,有‘小心地滑’的警示语,且李金荣是去其经营场所参观,并非消费。并解释称,李金荣也是经营餐馆的,当天是该餐馆开业第二天。因为是同行,李金荣等人是出于好奇进来参观的,本意并不是来消费。
去年12月2日,消协组织双方调解,李金荣表示,他是到“好汉锅食府”就餐,由于该餐馆过道湿滑,加上过道高低不平,使其不慎滑倒,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骨折,要求餐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2953.58元。王大全则坚持李金荣不是到餐馆消费,而是来参观被摔伤的,并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可补偿李金荣20%的医疗费,共计2763.2元。
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赔偿金额差距过大,无法达成协议。六枝消协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决定,终止调解,。
。3月25日,。
,原告李金荣摔伤主要是因其途经被告经营的“好汉锅食府”房门口过道处时,缺乏安全行走意识、疏忽大意所致,因而原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70%。依据有关法规判决:由被告王大全赔偿原告李金荣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助费、营养费共计6097.22元。
李金荣认为,他是到王大全的经营场所消费,人身受到伤害,,自己摔伤主要是因被告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所致,应承担主要责任。
日前,李金荣不服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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