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熬夜上网猝死 网吧承担20%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02 23:01:15
男子因长时间熬夜上网导致身体突发不适,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网吧存在违规经营,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1日,,涉事网吧被判赔偿原告损失153111.9元。
2015年7月的一个晚上,独自一人在苏州昆山市打拼的30岁男子张某到当地的一家网吧上网。次日凌晨5时左右,正在通宵上网的张某身体突发不适。约5点30分左右120救护车到场对张某进行抢救,但终无力回天,张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年幼丧母,家中只有父亲这一个亲人。他的猝死令家庭生活更加雪上加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某家属一纸诉状将网吧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本案的死者于23时左右进入网吧,于次日5点30分左右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死亡的时间处于行政法规禁止网吧营业的时间,因此涉事网吧对于死者的死亡存在部分过错。但死者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有预见能力、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余责任由死者自负。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9元。
(原标题:男子长时间熬夜上网猝死 网吧被判赔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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