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19-08-03 00:53:15
核心内容:税务登记变更如何办理?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仅供参考。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活动。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按照规定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活动。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按照规定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一) 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营地点(指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1. 营业执照;
2. 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3. 国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表等);
4. 其他有关证件。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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