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醉酒猝死在按摩房谁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19 02:49:15
案情简介
2005年12月,广东省中山市某酒店的康乐中心按摩房内,发生了一起客人醉酒猝死在按摩床上,被死者家属告到法庭的事件。
人到中年的李晓,平时爱好喝酒,且时常是直到醉酒为止。2005年12月的一天晚上,李晓去了当地的一家卡拉ok厅娱乐。在卡拉ok厅他喝了很多的酒,当他走出卡拉ok厅来到市内某酒店的康乐中心已是凌晨2时许。进入酒店康乐中心后,中心的工作人员将李晓迎进了康乐中心的108按摩包厢进行按摩。按摩了大约30分钟后,李晓开始呕吐,他要求中心的按摩师小丽停止按摩,称自己要单独休息一下。按摩师说了声“如需要继续按摩,可随时拨打服务台的电话通知”后,随即离开了按摩房。此后,康乐中心的服务台一直没有接到恢复服务的要求。到了当日下午约4时许,康乐中心的两名员工来到108房间,打算叫醒李晓,但发现此时的客人早已手脚冰冷,停止了呼吸。
酒店方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经法医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猝死。
李晓的家人处理后事不到一个月,便将酒店告上了法庭,其家属认为,酒店的康乐中心作为消费场所的经营者没有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和充分的注意义务。李晓在康乐中心的按摩房单独逗留长达十几个小时,无任何人进行过问,致使他在发病时未能及时发现而失去及时救治的机会,故要求酒店方赔偿各项费用总计27万元。
在法庭上,酒店提出了四条反驳的理由:
1、酒店的康乐中心在其经营场所内有明确的告示,提示客人在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的事项,提醒客人对自身的身体状况应作出相应判断。
2、李晓在接受服务时曾向按摩师提到他当天喝了很多的酒。正是由于李晓在当天喝了大量的酒,才导致了他的死亡。在医学上,猝死发生的诱因有多种,其中不良的生活习惯(包括长期酗酒)是其中主要的一种原因,酗酒极易诱发人的冠心病或脑血管病。就本案而言,酗酒是导致李晓猝死的主要诱因。
3、在事发的当天,按摩师为李晓服务时,他的身体状况正常,没有出现其他不良情况与征兆。客人酒后来按摩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而且客人按摩结束后在房间内休息也是较常见的情况。
4、李晓死亡时间发生在服务时段以外,并不是在服务过程中,所以康乐中心无法知道客人当时的情况。因此,康乐中心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法庭经审理查明,该酒店的康乐中心是中午12时开始对外营业,结束时间是在凌晨4时。对于一些常客,康乐中心一般会允许他们按摩之后在房内歇息到天亮,不另外收取费用。
2007年5月,:,酗酒是导致李晓猝死的诱因。因此,李晓应对其饮酒行为诱发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酒店康乐中心由于没有及时发现客人的情况,承担次要责任。酒店康乐中心对客人死亡承担20%的赔偿责任,向李晓家属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6.9万元。
在法庭判决后不久,酒店向客人的家属支付了6.9万元。
本案分析
客人因醉酒在酒店内发生意外的事件时有发生。对于客人醉酒后发生的人身伤害,酒店是否有责任,主要是看酒店有没有尽到作为消费场所的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和充分的注意义务等。
就本案来说,客人在当天喝了大量的酒,然后到酒店进行消费,由于他饮酒过量导致他猝死。这一点已经得到法医的认定,应当说酗酒是导致李晓猝死的主要原因。对于这种情况,客人自己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该酒店在这起事件中也是有责任的,因为酒店康乐中心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瑕疵。首先,酒店应当对于大量饮酒后来消费的客人要多加关注,要注意他们有无异常的情况。其次,酒店在明知客人醉酒的情况下,单独让他在房间内呆了十多小时而没有任何人前去查看(客人当时已经对按摩师说他当晚饮了很多的酒),说明了该康乐中心在服务过程中是有问题的。
客人在接受服务结束后继续在客房内休息,在康乐场所是十分常见的情况。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虽然客人消费结束,但只要酒店同意客人仍然在房间内休息,就应认定其自愿承担对客人的管理和照顾义务,也就是法律上的后合同义务。就本案的情况看,客人醉酒后在房间内休息,康乐中心就应当担负起照看他的义务(当然这里指的是康乐场所的房间,非客房区域的房间)。李晓在康乐中心的按摩房单独逗留长达十几个小时,康乐中心无任何人过问,致使他在发病时未能及时发现而失去及时救治的机会。该酒店因未尽到此种保护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客人发病,并及时通知医院抢救,所以该酒店康乐中心是存在一定的过错。由于客人李晓的自身过错和酒店康乐中心的不作为行为共同导致了其死亡的结果发生,故应当共同承担本案的责任。当然,该酒店的不作为只是导致客人死亡的次要原因,客人死亡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酗酒造成的。
文章来源:搜狐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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