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和结账单不一样消费者获三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19 02:58:15


  超市里买到了过期牛肉干,超市被判10倍赔偿消费者

  黑豆标价19.5元,结账小票上却显示22.5元,超市涉价格欺诈,需三倍赔偿。

  买到促销产品,回家撕掉标签后发现是“非卖品”,涉嫌欺诈的超市被判赔500元。

  “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您支招。

  案例一:

  买到过期牛肉干获10倍赔偿

  沈阳市民李某在2014年8月6日在一家超市购买了10袋某品牌香辣牛肉干,单价显示每袋22.6元。

  不过,李某发现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8月5日,保质期为12个月的该牛肉干在其购买时,正好过了保质期。

,要求十倍赔偿。

,食品销售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应当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架。这家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牛肉干,系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法官观点:消费者受到损失并非为前提条件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而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经营者认为消费者如果索赔,应该证明食品有安全问题或者证明受到了何种损失。

  法律则规定,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给予十倍赔偿,并非需要明知食品存在安全问题,也不要求消费者受到损失为前提条件。

  案例二:

  标价和结账单不一样获三倍赔偿

  沈阳市民苗某在一家超市买了17袋黑豆,她看到标价是19.5元,但结账时小票上却显示购买价格是22.5元,比标价贵了好几块钱。

  而她买的另一款商品,25瓶泰国金枪鱼标价22.9元,小票上却多了0.5元。

  苗某认为这是超市的价格欺诈,超市方面则否认自己低价高卖。

,苗某提供了当时的购物小票和照片,完成了形式上的举证责任。超市如果否认这一事实,应该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证明。

  虽然超市提供了公司内部的单品价格售价明细,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消费欺诈,超市应给苗某增加赔偿三倍的价款。

.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