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伤亡赔偿诉讼
发布时间:2019-08-16 01:35:15
旅客或其继承人与承运人就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事故所致人身损害赔偿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诉讼索赔应注意几个问题:
1?。,旅客或其继承人可选择其一诉讼。
2?诉讼时效期间,依航空法为
2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运输终止之日起算。应注意,航空事故人身损害不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
1年时效,也不适用通常的诉讼时效起算规定。
3?举证责任。航空事故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承运人应当就存在免责事由举证证明。举证不能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旅客或其继承人而言,应当对运输合同的存在、人身伤亡的存在及伤亡发生在法定期间承担举证责任。主张承运人不适用赔偿限额规定,应完全充分赔偿的,旅客或其继承人还应对存在丧失赔偿限额权的事由举证。应注意的是,客票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旅客未能出示客票、客票不符合规定或客票遗失,只要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有效。
4?诉讼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旅客或其继承人,另一方是承运人。所谓旅客是经承运人同意在民用航空器上载运除机组成员以外的任何人。旅客含付费旅客和免费旅客。承运人包括填开客票的航空承运人和承运或约定承运该客票所列旅客及其行李的所有航空承运人。在连续运输中,除合同明文约定第一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外,旅客或其继承人只能对发生事故的运输区程的承运人提起诉讼。所谓连续运输是几个航空承运人办理的,每一承运人据合同承担运输区程的运输,成为运输合同订约一方的运输。在存在实际承运人的运输中,对其履行的运输提起的诉讼,可以分别对实际承运人或缔约承运人提起,也可同时对他们提起。缔约承运人是指以本人名义与旅客或其代理人订立航空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是据缔约承运人的授权,履行缔约承运人订立的全部或部分运输的人,不是连续承运人。
5?旅客或其继承人在起诉时,不论其根据如何,只能依航空法规定的条件和赔偿责任限额提出,但依法不受赔偿限额约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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