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可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及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08 07:23:15
用人单位违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关闭;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未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或者预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2)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3)建设项目竣工,未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者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4)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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