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9-19 11:01:15
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最新资讯
-
上海市规定--经营者以邮购销售、电视(电话)销售或者互联网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如何服务?
08-25 0
-
上海市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经营者应当给予重作、退货、退款?
09-02 0
-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如何处理?
02-06 2
-
08-28 1
-
10-20 0
-
09-0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