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产品质量责任

发布时间:2021-05-14 01:55:15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那么如何判定产品质量责任?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如何判定产品质量责任?

  1、默示担保条件。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例如: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卫生指标要求;产品必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等,主是法律对产品质量规定的默示担保条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排除和限制。

  2、明示担保条件。即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明示担保是生产者、销售者自身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可以用产品说明、产品标识、广告、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示。

  3、产品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因此造成了用户和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产品存在缺陷是承担侵犯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应当注意的是,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卫生标准,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但是,并不意味着产品符合了安全、卫生标准,就不存在缺陷了,缺陷的核心是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这种危险有时是潜在的。

  产品质量不符合上述三方面规定之一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违反默示担保条件和明示担保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要承担责任,且并不以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为前提。对于产品缺陷而言,则只造成了损害后果,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有哪些特征?

  产品质量责任特征:

  1、侵权产品责任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对此无权协商。:“经销企业售出的产品在保证期限内发现质量不符合第二条的要求的,应由经销企业负责对用户实行包修、包换、包退,承担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这里所称的“承担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包括侵权产品责任,有关当事人必须依法办事,无权协商。

  2、侵权产品责任的承担者是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给用户造成的损失,负有连带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见,产品的用户与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不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之间,因后者的过错所形成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按一般侵权责任条款处理。

  3、侵权产品责任的受害者即权利人,是指所有因不合格产品而遭受损失的人。在侵权产品责任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产品的受害者作为赔偿权利主体,它可为自然人或法人,确定的标准只依据因不合格产品而遭到的损失,而不论受害人与生产者或经销者有无合同关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自然人人身的伤害和财产损失。

  4、侵权产品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