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支付相关费用的数额不当的,法院该如何判决?

发布时间:2019-08-25 08:41:15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2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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