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二胎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12 10:35:15


  核心内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山东省的二胎政策,包括具有法定情形并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下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山东省的二胎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可以生育二胎的情形有:

  一、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