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产假有多少天

发布时间:2019-08-23 01:58:15


  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决定,这意味着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北京落地。新计生条例对于产假、陪产假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2016年北京产假有多少天呢?根据新计生条例规定,2016年北京产假新增30天,经单位同意,可增加1到3个月的假期。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2016年北京产假有多少天

  北京新计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可知,北京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那么最长可以有7个月的产假。

  同时,北京新计生条例还新增了配偶的陪产假,明确规定女职工的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并且在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申请再生育的具体程序

  夫妻符合北京新计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再生育行政确认:

  1、在市或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北京市再生育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双方存档单位(无存档单位的由社区村居)在《申请表》“单位情况证明”栏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3、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经乡镇(街道)核实。

  5、。

  (责任编辑: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