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损害赔偿的变更和更正

发布时间:2019-08-22 12:02:15


  劳动合同在变更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都有哪些?劳动合同在履行的时候突然遭遇变更,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应对?

  保险合同是要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订定的合同,具有种种法律上的关系。保险合同内容或有关事项,如有不符、错误或更动,要保人应办理变更或更正,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且批注於保险单上。有关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及更正事项主要如下:

  * 交费地址变更

  * 投保人变更

  * 受益人变更

  * 被保险人出生日期及性别更正

  * 其他文字错误更正

  * 交费方法变更

  * 交费期限变更

  * 收费方式变更

  * 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类别变更

  * 减少保险金额

  * 减额缴清保险、展期定期保险

  * 中途附加各种附约

  * 中途终止各种附约

  交费地址变更

  收费地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往来与联系的地点。投保人要维护保险权益不致中断,于住所或收费地址有更动时,应即时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投保人若不做通知,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记载最后住所或收费地址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投保人变更

  投保人是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之人。通常,变更有二种情形:

  (1)投保人请求变更;

  (2)继承关系变更。

  受益人变更

  受益人是指经被保险人指定,或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通常在投保时指定。

  受益人分为:

  (1)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2)死亡保险金受益人。

  (3)残废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 含住院医疗及外科手术等 ) 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不得办理指定或变更。

  以上除第(3)项外,投保人得於保险事故发生前变更受益人,但需经被保险人同意,且批注於保险单上,始生效力。

  被保险人出生日期及性别更正

  出生日期或性别错误,会影响被保险人年龄计算与保险费率。投保人接到保险单时应立即核对,如有错误或不符,请办理错误更正。

  其他文字错误更正

  由于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改或其他资料变化,保单内容也需同时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