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07 19:04:15


  定金罚则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定金罚则是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的原则。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定金罚则

  所谓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适用应符合的条件:

  1、需要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因为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如果定金没有实际交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

  二、定金罚则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担保法》

  第六章 定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