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非法同居怎么取证

发布时间:2019-08-24 08:06:15


  领证结婚后与第三者生活在一起的,实践上还是属于非法同居。而对于要确定是否是属于同居关系,除了当事人都承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两人不承认的事实,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去取证。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婚内非法同居怎么取证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婚内非法同居怎么取证

  首先,自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出台以后,"非法同居"的概念已经退出法律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这一法律概念。 其次,实践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同居行为,即可认定同居事实。否则还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同居双方居住一处;其次还得证明共同居住已经有较长一段时间,比如两三个月等。一般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

  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二、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区别

  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如上所述,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

  重婚,根据前述规定,可以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记结婚或者举行结婚仪式,但两人却是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的情形。因此,重婚的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

  对于上述两种重婚的类型,也是《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的情形,可以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对于重婚我国法上采自诉立法模式,起诉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如果不自诉,一般而言,侦查机关不会主动介入。

  三、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婚内非法同居怎么取证的内容,由此可知,非法同居的证据有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