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严重的事实重婚判几年

发布时间:2019-08-04 14:01:15


  在我国是一夫一妻制的,但是生活中,往往有些人出轨出现了重婚现象,重婚是对法律的违背,是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情节严重的事实重婚判几年?想必大家都很想知道吧,下文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情节严重的事实重婚判几年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或者拘役

  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可以看出,构成一般重婚罪的,,明知对方是军人而构成重婚的,。

   二、重婚罪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2、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三、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

  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

  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构成一般重婚罪的,,明知对方是军人而构成重婚的,。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情节严重的事实重婚判几年的内容,欢迎登陆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