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子男方要坐牢吗
发布时间:2019-08-12 21:47:15
在婚姻关系中,最基本的就是双方的忠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会出现男方明明有家庭,却仍与第三者生育子女的情形,那婚外生子男方要坐牢吗?重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破坏军婚罪如何认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外生子男方要坐牢吗
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其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即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只有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根据《刑法》中的量刑标准,同时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时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
1、重婚罪: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或者拘役。
2、破坏军婚罪:根据《刑法》第259条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应当立案。
二、重婚罪的认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三、破坏军婚罪如何认定
破坏军婚(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破坏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1、现役军人。。
2、配偶。所谓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已婚现役军人的妻子或丈夫。注意,不包括与现役军人仅有婚姻关系的未婚妻或者未婚夫。
3、"明知"这个词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确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确切地知道对方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婚外生子男方要坐牢吗”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男方婚外生子有可能会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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