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19-08-08 19:24:15


  荣誉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荣誉权人的名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任何人不得侵犯。荣誉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荣誉权的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荣誉保持权

  荣誉保持权,指民事主体对获得的荣誉保持归己享有的权利。保持权的客体是荣誉本身,荣誉本身包括各种荣誉称号,各种奖励,表彰以及荣誉职衔,如名誉博士,名誉校长等。

  这些名誉职衔,其实并不表明被授予者的学识,能力等达到了博士水平或某种职务的要求;而是在于机关、组织授予主体的一种荣誉,使其享有名誉职衔的精神利益或一定的物质利益。

  二、精神利益支配权

  精神利益支配权,是指荣誉权人对其获得荣誉中精神利益的自主支配权。荣誉权的精神利益指荣誉权人因获得荣誉而享有的尊敬、敬仰、崇拜及荣耀满足等精神待遇和精神感受。

  对精神利益的支配包括对该种利益的占有、控制、利用,但不得将荣誉的精神利益予以处分,如转让他人享有或转让他人利用。

  三、物质利益获得权

  物质利益获得权,指权利人对附随于荣誉的物质利益所享有的法定取得权。此权意味着权利人在获得荣誉的情况下,有权依照领奖的章程或授予机关、组织的奖励法,对应该获得的物质利益而主张权利。

  四、物质利益支配权

  物质利益支配权,荣誉权人对于已经获得的物质利益享有支配权。这种支配权有两种形式:其一是完整支配权,其二是有限支配权。

  完整支配权指对荣誉的一般物质利益的支配权,其性质属于财产所有权,即自物权。有限支配权指对因荣誉所生的物质利益不享有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只享有受时间限制的占有权

  五、荣誉获得权

  荣誉获得权,指主体在符合法定标准时,而组织没有授予其荣誉,就可以向组织主张该应获得的荣誉的权利。荣誉权内容中是否应该包括荣誉获得权,这也是关系到荣誉权性质的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荣誉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荣誉权的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