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得到监护权,对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

发布时间:2020-04-09 10: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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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是不是我如果得到了孩子的监护权的话,对方就可以不用给抚养费了呢?

谢序贵律师回答: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子女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