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16 12:29:15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在现实生活中,与孩子相关的变更监护权往往容易产生纠纷。孩子监护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那么变更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变更监护权条件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
3、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监护权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变更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方式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达不成一致,。如果证明对方抚养子女对其成长不利,或者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对方生活,又有抚养能力的,会得到支持。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现实生活中,孩子监护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相关法律并没有是否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监护权,除了现有监护人存在客观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证据的工作,这是获得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的关键。
以上就是小编问您整理的变更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主要从变更监护权条件和变更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进行分析,您都了解了吗?若您对变更监护权纠纷有其他疑问,或者有相关法律问题,小编欢迎您直接向我们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责任编辑:竹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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