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提出损害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05 16:49:15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提出损害赔偿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对于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提醒大家的是:离婚的损害赔偿制度和离婚时的夫妻财产分割并无必然联系,它是一项单独的损害赔偿金,,同时还可以提起单独的损害赔偿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