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05 13:17:15


  问: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答: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