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8 07:47:15
如何计算广东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呢?
广东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对赔偿金额未加限制和封顶。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死亡,当事人可据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及经济能力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001年3月,,首次确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赔偿制度,而且对赔偿金额未加限制和封顶。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死亡,当事人可据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及经济能力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我国法律规定了具体的物质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但是如果被害人伤残或者死亡,对于被害人及其家属精神和心理上的打击也是很大的,我国法律只是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并未规定详细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该司法解释将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于了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而2004年5月1日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做了修改,将精神损害抚慰金与物质损害赔偿金并列规定,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是,在法律事务操作当中,我国法律还是没有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作出统一规定,只是个别的省份以法规的形式进行了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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