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16)

发布时间:2019-08-04 11:54:15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对于计算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有不同的规定。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

  一、安徽省

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如下: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二、山东省

  第八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一)侵害人是自然人的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

  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二)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