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权纠纷适用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5 10:18:15


  核心内容: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是行动自由权,应称行动权。对于人身自由权纠纷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于宪法,下文为具体的分析,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1999年修正)

  任何公民,,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关于不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采取的扣押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而提起的诉讼

  你院(1996)闽行他字第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采取的扣押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

  此复。

  一九九七年四月四日

  关于在同一事实中对同一当事人,行政机关同时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扣押财产两种

  具体行政行为,起诉

  (1993年7月9日(93)行他16号)

  你院赣高法函(1993)4号《关于在同一事实中对同一当事人,行政机关同时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扣押财产两种具体行政行为,,。经研究,我们原则同意你院的意见。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当事人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扣押财产两种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对这两种具体行政行为均不服,,。

  此复

  相关法律知识: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公民,,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